近年来,中小学操场“毒塑胶跑道”问题陆续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一定的反响。2016年上半年,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在对该市2015年政府投资计划分配管理审计调查中,把市教育局及部分区市县负责施工的部分学校塑胶操场改造项目(含塑胶跑道施工)列为“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审计内容,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塑胶操场改造项目改善了学校的体育教学环境,为学生更多地参与课外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但同时,全市中小学塑胶跑道在建设及验收环节仍存在质量检验标准缺失、质量控制不统一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学校塑胶跑道无统一的建设质量标准。2011年国家颁布的《合成材料跑道面层》(GB/T14833-2011)(以下简称2011年国标)仅适用于体育场等专业运动塑胶跑道场地施工,且为推荐性标准,非强制性标准。随着行业发展和塑胶跑道、塑胶操场在非专业运动场地,尤其是在幼儿园、中小学的铺装面积大幅增加,现有作为推荐性指标的2011年国标,已无法为学校塑胶跑道和塑胶操场的质量提供保障。如,调查发现当前学校塑胶跑道在施工中的主要材料仅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各种添加剂等辅助材料缺少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且上述材料在施工前缺少质量复检的控制环节。同时检测机构在标准缺失的条件下,很难出具是否合格的鉴定结果。
二是学校塑胶跑道化学物质检测不全。2011年国标中只对塑胶跑道中苯、甲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以及铅、镉、铬、汞等4种可溶性重金属的最高限量做了限定。随着近年来化工品种多样性发展,化工新产品不断丰富,部分有异常气味的跑道,检测结果却是合格。由于2011年国标中有害物质的限制覆盖面窄,有些化工材料又具有可替代性,导致部分有害物质不在检测范围内,但长期使用又会对人体特别是低年龄的学生健康产生很大影响。
三是全市学校塑胶跑道质量控制不统一。审计中发现大连市教育局仅负责职能管辖范围内的高中塑胶操场(跑道)的建设,市内四区初中、小学及其余地区中小学的塑胶操场(跑道)建设由各地区教育局自行负责,存在同一座城市不同地区质量控制不一致的问题。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该局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市中小学塑胶操场、塑胶跑道的建设管理,修订完善建设标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优质、环保、健康的塑胶场地建设目标。一是教育部门应协调有关专业部门和标准研制部门完善相应的学校塑胶操场(跑道)标准,实行强制标准设置,增强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强制性和统一性,更加体现学生健康优先的原则。二是建立教育、体育、建设、环保、质检等多方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加大对塑胶跑道招标、合同签订、施工及验收环节的监管,确保提交给教育部门或学校的塑胶跑道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在体育场地建设过程中,因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甚至“有毒”设施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