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
登 记 表
姓 名李婧雯
单位名称大连海洋大学
推荐单位大连海洋大学
填报时间 2020年 6月 12日
辽宁省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姓名 | 李婧雯 | 性别 | 女 | 出生年月 | 1989年4月22日 | |
籍贯 | 辽宁省本溪市 | 民族 | 蒙古 | 参加工作时间 | 2012年7月 | |
政治面貌 | 党员 | 现有文化程度 | 本科 | |||
职称 | 中级会计师 | 行政职务 | 审计科员 | |||
工作单位 | 大连海洋大学 | |||||
办公电话 | 0411-84763564 | 手 机 | 15940987252 | |||
近五年工作简历 | 2015.1.1-2017.10.17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审计一级助理一职,参与过上市公司、IPO、国有企业、集团、专项等多方面的审计工作; 2017.10.18至今在大连海洋大学审计处工作,从工作至今参与了36个部门(学院)51位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研专项审计工作;参与了省属高校专项资金自查工作;省属高校财务收支自查工作;期间多次借调省纪委配合相关工作;多次参加会计管理相关培训会议。 | |||||
主 要 事 迹 摘 要 | 本人能够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治国理政新方略,坚持学以致用,积极开拓创新,认真开展工作,自2017年10月起对校内36个部门(学院)51位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至今已完成经责审计全覆盖。审计过程 | |||||
主要事迹摘要 | 中严格按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会计法》《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学校制定相关法规实施审计,并依法履行审计程序;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和科研项目的顺利完成,按照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的相关规定,对学校多项科研项目进行审签,明确学校科研项目支出的规范性与正确性。 | |||||
公示情况 | (主要包括公示的时间、方式、内容及结果等) (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 评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审计机关、中省直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评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