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身修心当以“德”为先,清正自律当以“廉”为本。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之中,更应该时常敲响廉政的警钟,切勿迷失在欲望之下。并且企业员工失职、渎职的过程中,往往都伴随着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等等行为。
根据工作安排,某企业监察部门对下属分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进行专项监察时发现,炼铁厂部分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问题。随后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
在热风炉耐材施工项目中,该项目合同中规定:“乙方施工完剩余货物过磅退回并在结算款中扣除。”但炼铁厂夏小江(化名)连同热风工段段长张铁柱(化名)在明知剩余货物不具备利用价值的前提下,主动申请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意图直接将剩余的货物结算而不做退回处理,协助乙方套取我公司不应支付的货款。此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实属严重渎职行为。并且在之后的调查中发现,张铁柱共计收受乙方钱财5500元。最终经过公司研究,决定给予热风工段段长张铁柱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给予夏小江记大过处理。
这件事情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廉政的警钟,张铁柱、夏小江两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把公司交给他们的权力肆意妄为的使用,收受施工厂家的钱财,篡改合同条款,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隐蔽的违规违纪行为,也会有大白天下的一天。所以以权谋私,终将为权所害,一旦开始进行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将企业员工的初心和岗位使命束之高阁,随意挥霍组织和同事的信任,那么必将走向违规违纪的道路,最终自毁前程,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