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海洋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决定,组织人事部委托,审计处自2021年9月27日起,对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处长、研究生院院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常亚青, 原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副处长、研究生院副院长高雪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副处长、研究生院副院长邓立志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时间范围:常亚青(2017年8月-2021年9月),高雪梅(2017年8月-2020年7月),邓立志(2020年7月-2021年9月)。现予以公告。
审计期间,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审计组办公地点:24号楼209室;电话号码:84763270,13998460549;电子邮箱:sjc@dlou.edu.cn。
特此公告。
审计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