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移送至2016年6月已处理的39起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发布者:审计处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9-08浏览次数:169

审计署对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定期跟踪了解其调查处理情况。现将至20166月已处理的39起违纪违法问题情况公告如下:

一、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力夫等人违规操作低价转让土地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问题

审计发现,2003年至2006年,张力夫在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期间,违规批准农垦总局所属国营农场以合作开发名义,低价转让划拨土地,造成国有权益损失。20154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中央纪委调查处理。至20163月,中央纪委给予张力夫开除党籍、退休待遇从副省部级降为副科级处分,已挽回经济损失1亿元。

二、山西纳克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骗取银行贷款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2年,山西纳克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工程承包合同和编制虚假财务报表等,从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万柏林支行骗取订单融资贷款1.7亿元,造成贷款损失8000多万元。201310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公安部调查处理。20158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孔繁敏无期徒刑,以合同诈骗罪对该公司处以罚金550万元,追回赃款8558.2万元。

三、建设银行长沙迎宾路支行原行长杨帆与企业勾结骗取银行资金并从中收受贿赂问题

审计发现,2010年至2012年,杨帆在办理湖南聚鑫源进出口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定杰)授信和开立远期信用证过程中,隐瞒抵押不实等重大风险;该公司套取信用证资金后用于房地产开发和归还民间借贷,最终造成银行垫款2.46亿元,杨帆从中收受贿赂。20134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公安部调查处理。20155月,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以骗取金融票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杨帆有期徒刑4年、罚金5万元;以骗取金融票证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陈定杰有期徒刑2年、罚金5万元,判处该公司罚金260万元。

四、辽宁省盘山县棠树林子粮库骗取银行贷款问题

审计发现,2008年至2009年,辽宁省盘山县粮食局所属国有棠树林子粮库采取虚构水稻购销贸易、编造虚假财务报表等手段,骗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盘山县支行贷款9000多万元。20139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公安部调查处理。201511月,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判处粮库原法定代表人纪福章有期徒刑15个月,处以罚金共计11万元,查封涉案资产8102.68万元。

五、新疆天盛实业有限公司骗取6家银行信贷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2010年至2013年,新疆天盛实业有限公司涉嫌以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等名义,通过篡改报表、虚假抵押以及虚构贸易等手段,骗取中国银行等6家银行信贷资金。20138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中央纪委和公安部调查处理。20157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判处5名责任人有期徒刑2年至7年不等,处以罚金5万元至500万元不等。

六、浙江省广业钢铁实业有限公司骗开承兑汇票问题

审计发现,2010年至2012年,浙江省广业钢铁实业有限公司通过虚增收入、利润和担保企业净资产等手段,以采购物资等名义,从建设银行浙江滨江支行骗取开立1亿多元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后用于归还民间借款等,造成银行垫款8000多万元。20134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公安部调查处理。20155月,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3名责任人有期徒刑2年至3年不等、缓刑3年至4年不等,并处以罚金共计16万元;判处浙江省广业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罚金共计210万元。

七、上海卢工集邮品交易市场7家个体工商户非法经营支付结算业务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4年,上海卢工集邮品交易市场7家个体工商户利用控制的空壳公司,为全国600余家企事业单位转移资金18亿多元,并从税务机关骗购发票向上述企事业单位虚开发票近10亿元。20147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人民银行和公安部调查处理。2015年,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以虚开发票罪,判处陈刚、陈渊忠等11名责任人有期徒刑1年至4年不等、罚金58万元,没收财产522.8万元,追回赃款62万元。

八、南昌、深圳等地20余户企业非法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牟利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3年,南昌、深圳等地22户空壳企业涉嫌经营巨额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并从中牟利。20135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公安部调查处理。至20163月,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秋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没收违法所得和罚金各10万元。

九、上海市徐汇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原负责人任保健收受相关企业钱款问题

审计发现,2008年至2013年,徐汇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将该区部分即开型体育彩票委托给上海业勤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期间该公司负责人曾向任保健转款。20152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调查处理。20162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任保健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追回赃款8.7万元。

十、上海市奉贤区规划与土地管理局原局长杨汉荣等人利用职权非法牟利问题

审计发现,2005年至2013年,杨汉荣等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向房地产企业供地或协助调增容积率,从中收受钱款,并通过下属企业私设“小金库”。20155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上海市纪委调查处理。201511月,上海市纪委等部门给予杨汉荣等2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挽回损失589万余元,其涉嫌犯罪问题已提请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十一、云南烟草保山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兰应海等人违规操作向他人输送利益并从中收受钱款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3年,云南烟草保山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总经理兰应海、副总经理杨光辉在办理烟育苗业务中,涉嫌通过提供育苗款、相关设施和场地租金等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并从中收受钱款。20138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纪检部门调查处理。至20153月,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陇川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决兰应海犯滥用职权罪和贪污罪、杨光辉犯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各处以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没收财产共计29.9万元,追回赃款共计179.22万元。

十二、京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原管理人员卜宗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牟利问题

审计发现,2010年至2011年,卜宗义利用职务便利,协助不符合投标条件企业中标京石铁路客运专线、石武铁路客运专线中间站房钢构工程,并以咨询费名义从中收受财物。20138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调查处理。20154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卜宗义有期徒刑10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追回全部赃款136万元。

十三、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竹塘乡2名公职人员贪污扶贫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3年,竹塘乡农业服务中心时任主任黄晓诗、大塘子村时任支部书记向小超,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贪污扶贫资金。2013年,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云南省政府调查处理。至20151月,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黄晓诗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向小超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分别没收财产1万元和4万元,追回全部赃款18.78万元。

十四、四川席尔诺科技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勇为保障房项目供应安装假冒伪劣电梯问题

审计发现,20143月,李勇在成都市牛龙路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中,通过伪造电梯采购合同、电梯合格证、铭牌等,供应安装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电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0144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四川省公安厅调查处理。201510月,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勇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

十五、云南省勐海县有关负责人在土地占补平衡项目中违规决策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4年,勐海县县长岩总、副县长李志伟在与土地开发整理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中,违规将本应属于县政府所得收益划给企业,造成国有权益损失。20157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云南省政府调查处理。201512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分别给予岩总、李志伟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已挽回损失1234.52万元。

十六、国家林业局所属2家单位3名公职人员套取财政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2007年至2013年,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监测一处处长于晓光、工作人员李俊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所原所长助理张怀清等人,通过虚列人员工资、报销虚假劳务费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等。2014年,审计署将上述问题移送国家林业局调查处理。至20163月,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党委等对上述3名责任人给予留党察看、行政警告等处分,已挽回全部损失1781.32万元,并收回存款利息等16.25万元。

十七、18名公职人员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2008年至2014年,湖南常德、山西太原等地18名公职人员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农村计划生育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等财政资金,用于发放津补贴、新建办公楼等。2013年至2015年,审计署将上述问题分别移送湖南省纪委、太原市政府等调查处理。至20163月,湖南省纪委、太原市政府等分别对19名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诫勉谈话等处分,挽回损失101.03万元。

十八、63名公职人员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4年,浙江、云南两地63名公职人员通过经营彩票投注站、接受企业聘任取酬等方式,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2015年,审计署将上述问题分别移送浙江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调查处理。至20162月,浙江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对57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免职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通报批评8人、诫勉谈话31人,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16人,收缴违规所得13.71万元。

十九、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违规使用备用金问题

审计发现,2010年至2014年,沈阳地质调查中心将备用金由出纳员银行卡直接打入职工个人银行卡中,致使2300多万元资金被用于炒股、理财及购房周转等,400多万元被以劳务费等名义套取。20153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国土资源部调查处理。20162月,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纪检组等给予58名责任人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挽回损失3266.72万元。

二十、9家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

审计发现,2008年至2014年,湖南省桃源县国土资源局、娄底市双峰县虎塘救灾指挥部、中国人民银行怀化市中心支行、河北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海南省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甘肃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中国工商银行山西交城支行、云南省泸西县国土资源局中枢分局等9家单位,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部分资金被用于发放津补贴、装修房屋、购买烟酒等。2014年至2015年,审计署将上述问题移送纪检监察等部门调查处理。至20163月,湖南省桃源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孔升、工商银行山西交城支行原行长梁普生等29名责任人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免职、诫勉谈话等处分,挽回损失213.83万元。

二十一、广西、辽宁、安徽4家单位违规建设楼堂管所问题

审计发现,2009年至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政府、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人社局和住建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政府存在以育苗大棚等名义建设高级接待用房,以及超标准、超面积建设办公楼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审计署将上述问题分别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辽宁省纪委等调查处理。至201512月,南宁市纪委等已给予8名责任人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并处罚款6万多元。

二十二、山西省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挪用公房出售收入增值收益超标购置办公楼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3年,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挪用公房出售收入增值收益购置公积金中心办公楼,办公楼面积和装修标准严重超标。20146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太原市政府调查处理。20151月,太原市政府等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行政记过、党内警告等处分。

二十三、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8家单位通过下属公司违规购买使用车辆问题

审计发现,2008年至2012年,福州市仓山区区、镇(街道)8家单位通过下属公司违规购买使用小汽车、报销车辆使用费用等,还挤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财政资金。2013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福州市纪委调查处理。福州市纪委、仓山区政府等对10名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行政降级、调离重要岗位、诫勉谈话等处分,责令相关责任单位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二十四、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礼品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3年,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通过虚开发票报销等手段,购买手机、平板电脑、购物卡等,用于发放给职工和赠送客户。20145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质检总局调查处理。至20162月,质检总局直属机关纪委等已给予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原主任陈彦长撤销党内职务、从副局级降为正处级处分。

二十五、交通运输部所属2家单位7名工作人员套取国有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4年,中国交通报社及下属北京中通广告公司的7名工作人员,通过虚构业务、使用虚假发票等套取国有资金。20158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交通运输部调查处理。20161月,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纪委等已给予7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免去试任职务、扣减绩效奖金等处分。

二十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办公厅原干部陈长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5年,陈长翃在担任该厅第一秘书科科长期间,向多家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借款,并利用其身份影响及职务便利,为上述企业和人员谋求工程项目、解决土地使用权、资产收购等提供帮助。20157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广西自治区纪委调查处理。20159月,南宁市纪委等给予陈长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十七、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原党委书记杜庆辉等人挪用财政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3年,杜庆辉等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财政资金进行企业注册和房地产开发,造成损失1250万元。20157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辽宁省纪委调查处理。20163月,辽宁省本溪市监察局给予杜庆辉等2人行政警告处分。

二十八、山西省阳曲县林业局原局长孙玲芝侵占国有资产问题

审计发现,2000年至2013年,孙玲芝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国营苗圃转入自己个人名下经营,并将苗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据为己有。201312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太原市政府调查处理。20156月,阳曲县纪委给予孙玲芝留党察看1年处分。

二十九、河北省大名县林业局局长武文亮等人变造保障房审批文件造成土地出让金损失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武文亮和大名县发展改革局局长李进田等人在该县卫东国营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中,变造项目总建筑面积,并出具虚假审批文件,造成项目承建单位少缴土地出让金100万多元。20155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河北省监察厅调查处理。201512月,邯郸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武文亮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李进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其余2名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

三十、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清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党福君等人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党福君等人在沈北新区清泉街道泥沟堡村拆迁工作中,与部分村民串通虚增和虚构房屋面积、提高补偿标准等,骗取拆迁补偿款。20131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沈阳市公安局调查处理。中共清泉街道机关支部委员会给予党福君党内警告处分,已追回拆迁补偿款35.65万元。

三十一、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保山市销售管理部原主任杨毅坚利用职权为自己及亲友从事经营活动提供便利等问题

审计发现,2008年至2014年,杨毅坚在担任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保山市销售管理部主任期间,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亲友增设体彩销售网点、违规审批亲友及其他公职人员为即开彩票销售代表等问题。20155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云南省纪委调查处理。201510月,保山市隆阳区纪委给予杨毅坚党内警告处分。

三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违规采购救灾物资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青秀区民政局为规避公开招投标,经时任局长银焕能同意,将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拆分成2个项目向2家百货经营部采购。20129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南宁市青秀区纪委调查处理。南宁市青秀区纪委等已给予银焕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局长职务。

三十三、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小店街道办事处截留拆迁补偿款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4年,太原市小店区小店街道办事处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违规截留应上交财政的拆迁补偿款,部分资金用于发放津补贴。20146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山西省监察厅调查处理。太原市小店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小店街道办事处原主任米贵文等6名责任人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

三十四、大连市体育局调研员彭育宽在全民健身器材采购中玩忽职守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4年,彭育宽在体育彩票公益金采购全民健身器材过程中,未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致使供应商调换品牌、以次充好牟利。20153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辽宁省纪委调查处理。201512月,大连市市直机关纪工委给予彭育宽留党察看处分。

三十五、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套取高铁建设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2013年至2015年,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高铁工务段原副段长梁俊明等人,将多个高铁建设项目的轨道精测精调等工程非法转包给无资质的公司施工,并与这些公司串通套取高铁建设资金。201511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调查处理。201512月,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给予梁俊明等6名责任人撤职、降级等处分。

三十六、上海张扬商业联合发展公司原总经理唐列宇滥用职权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问题

审计发现,200211月,唐列宇违反商品房销售规定,以总经理办公会形式决定员工低价购买本公司商品住宅,造成国有权益损失。2015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上海市纪委调查处理。20159月,中共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给予唐列宇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追缴其本人造成损失83.23万元。

三十七、中国金币总公司销售部原经理赵国民收受业务往来企业钱款问题

审计发现,2007年至2009年,赵国民在担任中国长城硬币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副总经理和中国金币总公司销售部经理期间,收受业务往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的钱款(审计介入调查后退还)。20143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人民银行调查处理。至20163月,中国金币总公司已给予赵国民开除党籍、解聘销售部经理职务处分。

三十八、管庆平等3人骗取农机购置补贴等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3年,安徽东至县居民管庆平、王惠平、宁夏银川市居民纪武等人在申报农机购置补贴和拆迁补偿款过程中,提供虚假销售发票和伪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有关部门未严格审核把关,造成财政资金被骗。2015年,审计署将上述线索分别移送安徽省公安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调查处理。至201512月,管庆平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金5000元,追回赃款13.31万元;王惠平被判处诈骗罪,免于刑事处罚;时任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党树森、副主任朱俊市被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已挽回损失58.4万元。

三十九、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张光绪利用职权为亲友获取保障房购买资格提供便利问题

审计发现,2002年至2009年,张光绪在担任银川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在其女儿等2人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情况下,通过顶替他人资格等方式,违规批准其购买经适房2套。20155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自治区纪委调查处理。20161月,银川市监察局给予张光绪行政记过处分。